宣判現(xiàn)場丨獲刑13年!中國田協(xié)原主席于洪臣受賄案一審宣判
2024-03-26 15:35 來源:央視新聞客戶端 作者:奚丹霓等

2024年3月26日上午,湖北省黃石市中級人民法院對中國田徑協(xié)會原主席于洪臣受賄案一審公開宣判,對被告人于洪臣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,并處罰金人民幣二百萬元;對其受賄違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繳,上繳國庫。

經審理查明:2010年至2023年,被告人于洪臣先后利用擔任國家體育總局足球運動管理中心副主任、中超聯(lián)賽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、中國足球協(xié)會副主席、黨委書記、國家體育總局田徑運動管理中心主任、中國田徑協(xié)會副主席兼秘書長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、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,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公司經營、聯(lián)賽晉級、職務競聘等事項上提供幫助,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錢款共計折合人民幣2254萬余元,其中350萬元未實際取得。

黃石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,被告人于洪臣的行為構成受賄罪,數(shù)額特別巨大。其利用職務便利為多個足球俱樂部在聯(lián)賽保級、賽事活動、裁判判罰、球員轉會等事項上謀取不正當利益,嚴重破壞足球領域公平競爭秩序和行業(yè)生態(tài)環(huán)境,給國家足球事業(yè)造成嚴重損害;為他人謀取職務提拔、調整,具有酌定從重處罰情節(jié)。鑒于其受賄350萬元系未遂;到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罪行,主動交代監(jiān)察機關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賄犯罪事實;認罪悔罪,受賄贓款部分追繳,依法可以對其從輕處罰。法庭遂作出上述判決。

(央視新聞客戶端 總臺央視記者 奚丹霓 張賽 武兵 祝田夫)

編輯:劉曉瑩