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宿定價,平臺豈能做手腳
2023-09-28 10:04 來源:北京晚報 作者:孟雅檀

一天680元的民宿被平臺調高至國慶特價2780元?近日,浙江麗水一民宿老板在某平臺查看自家民宿價格時,發(fā)現平臺顯示的價格竟比原本的定價貴了4倍還多。平臺回應稱,這是平臺根據市場需求和競爭情況自動調整的價格,但是店主說自己從來沒有同意過這樣的調價,隨后主動下架了該平臺的房源。

國慶是旅游高峰期,民宿客房緊張,優(yōu)質房源適當漲價本是市場行為,商家多賺一些利潤,平臺多抽取一些傭金,消費者大多能夠接受。平臺不通知民宿經營者,私自大幅漲價,既要從消費者這里賺取高額差價,又要從店主那里抽取固定傭金,不僅侵犯消費者的合法權益,也不聲不響地侵害了民宿的聲譽;既缺乏基本的商業(yè)誠信,破壞旅游市場秩序,也涉嫌違反《電子商務法》、《價格法》等法律法規(guī)。

節(jié)假日期間平臺暗漲酒店預訂價格的情況并非個例,借著技術優(yōu)勢隨意宰客等行為屢見不鮮。今年五一期間,就有網友吐槽網上預訂價格和現場支付價格相差很大;此外有的平臺代售機票,針對不同的用戶顯示不同的價格,甚至出現老用戶比新用戶還貴的情況;至于外賣平臺的殺熟行為更是人盡皆知。因為平臺服務不透明,更多的消費者挨宰還被蒙在鼓里。

平臺之所以不通知店家隨意漲價,不排除依據相關合同和行業(yè)規(guī)則有動態(tài)調整價格的權限;但更多的恐怕還是仗著市場優(yōu)勢地位,或暗箱操作,或肆無忌憚,使消費者和經營者不得不接受。作為服務消費者和經營者的中介,平臺應該清楚自己的定位。消費者通過平臺預訂住宿酒店,雙方就形成了服務合同法律關系;酒店民宿經營者和平臺合作,愿意把客房資源通過平臺進行出售,是基于對平臺的信任。

平臺要尊重商家的自主權利,不能借著市場優(yōu)勢,搞霸王條款,擅自調整價格,更不能隱瞞或誤導商家,損害消費者的切身利益??偸峭尕埬仯貌坏筋櫩秃迷u,也不是發(fā)展的長久之道。

編輯:劉曉瑩